德州学院危险废物污染防控责任体系

返回 类别:学校相关制度    文章作者:吕元琦[103010]    发布时间:2019/5/12 19:43:57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防范发生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环境事故,维护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本着“谁污染、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体系。

2、构建学校产废单位产废实验室三级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体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校领导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督促各产废单位落实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产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各产废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危险废污染防治工作。

3、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督促、指导各产废单位落实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规章制度;  

 (2)组织建立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体系; 

 (3)监督、检查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4)协调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产废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2)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落实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场地和相应设施; 

 (3)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4)监督、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实验室的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2)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 

 (3)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工作; 

 (4)检查本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环境和安全事故的,学校将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