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实验室危废暂存区管理规定

返回 类别:学校相关制度    文章作者:吕元琦[103010]    发布时间:2019/5/15 21:54:17

一、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区投放要求

1. 实验室应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投放登记表》,一式两份,投放时一份交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一份实验室留存。

2. 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投放登记表》按季度汇总后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及暂存台账》,台账应永久保存。

、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1.实验室应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存放于本实验室暂存区内。

2.应分类分区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间隔距离至少10cm

3.暂存区须保持良好通风条件,危险废物应单层码放,并远离火源、避免高温、日晒和雨淋。

4. 单位实验室暂存必须张贴危险废物标识。

5.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暂存区包装容器和防漏容器密闭、破损、泄漏及标签粘贴等情况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再投放,否则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

7.废液不宜盛装过满,应保留容器约10%的剩余容积,或容器顶部与液面之前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8.废弃药品瓶(含空瓶)应口朝上码放于包装容器中,确保稳固,防止泄漏、磕碰;投送前须用透明胶带对包装容器做封口处理。

   9. 暂存区危险废弃物原则上日产日清,最多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