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危废暂存间管理规定
返回
类别:学校相关制度 文章作者:吕元琦[103010] 发布时间:2019/5/15 21:55:21
1、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危废暂存间不得存放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3、当危险废弃物存放超过一定数量(2吨以上)或一定时间(1年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
4、产废单位将废物送入暂存间时应做好统一包装(液体袋装,固体桶装),防止渗漏,并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
5、各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间必须进行称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6、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得混放;
7、危废间管理人员需做好相关记录,记录上有危险废物和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等。
8、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9、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更换;
10、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人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