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实验室各级人员职责

返回 类别:规章制度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5/15 8:52:25

德州学院实验室各级人员职责

一、分管实验室工作的系()主任职责

分管实验室工作的系()主任是全系实验室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者,主要职责是:

1、主持编制本系()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编制本系()实验室的新建、扩建、改造、合并、搬迁、撤销等申请方案;审批年度物资设备经费分配和各实验室提出的购置计划以及设备大修计划等;

2、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审定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及时了解实验课的效果,不断改革实验方法,更新、充实实验内容,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

3、定期检查本系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向学校汇报本系实验室工作;

4、制定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主持本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的工作调配、业务培训、工作考核、技术职务评定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职责

共计8条,详细内容见《德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

三、高级实验师职责

高级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工程师、教授、副教授)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教学、科学实验及开发工作。主要职责是:

1、担任一门以上实验课程教学,指导教学、科研的实验工作;

2、了解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室的发展动向,提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意见;

3、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技术管理论文,承担高水平的实验课题;

4、负责或配合其他人员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

5、审查新实验方案及指导实验方法的改进工作;

6、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

四、实验师职责

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工程师及讲师)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承担实验教学及科学技术工作。主要职责是:

1、独立完成一门以上实验课程,负责制订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

2、编写或补充实验教材,改革实验步骤,撰写有关实验技术方面的论文,帮助助理实验师、技术员提高业务水平;

3、认真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批改学生实验报告,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4、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负责设计、研制和改进实验装置(包括教具、模型)的技术工作;

5、熟练掌握实验室一般仪器及精密、贵重仪器的修理、调试、使用和鉴定等全面技术工作,负责编制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6、在完成教学实验的前提下,承担部分科研工作。

五、助理实验师职责

助理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助理工程师、助教、技术员)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协助实验师、工程师、讲师完成教学实验和科研中的辅助工作,主要职责是:

1、掌握本专业有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则和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一般维护、保养;

2、认真做好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掌握常用材料和药品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能;

3、在实验师、工程师、讲师的指导下,编写有关实验技术讲义,指导学生实验,研究改进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4、负责本实验室的档案、资料管理;

5、搞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其它管理工作。

六、管理人员职责

管理人员包括专职或兼职人员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材料、药品等保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领取本实验室所用物品,熟悉所保管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及药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掌握所管物品的数量和存放条件,努力做到满足供应;

2、经常做好所管设备仪器及其它物品的防潮、防锈、防尘、防霉等工作,必要时定期加防潮剂,尽量减少不应有的损失;

3、认真执行仪器、设备及物品的管理制度,做到出入有账,外借有据,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4、对所管仪器设备,每学期要检查12次,做到资料、附件齐全,性能良好;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6、搞好增产节约和日常卫生工作。

七、短期兼实验课的教师职责

可参照相应职称实验工作人员职责执行,各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细则。

八、本文件的解释权归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