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州 学 院 2024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立项通知

返回 类别:通知公告    文章作者:高晨    发布人:高晨[123009]    发布时间:2024/4/19 8:44:34

   

2024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立项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实验室内涵建设发展,提高教师实验教学水平与创新能力,更好的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实践动手能力,节约设备购置经费,实现实验室可持续发展,根据《德州学院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19]31号),现开展2024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 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指根据实验室建设、管理及教学需要,运用先进或独创的技术自行设计、加工制造(或委托)、面向学生实验的教学仪器设备或软件;

2. 自制实验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新开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或更新原有实验项目;

3. 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应有助于增强学生在实验中的动手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实验项目的创新和实验室开放;有助于实验教学质量达到更高的层次,提高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4. 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立项范围

1.完全研制类。为适应实验教学科研需要而自行设计和研制,其理念、技术先进,在市场上难以采购的;

2.消化提升类。因实验教学科研需要,参照已有设计资料或样机,经消化、吸收并创新研制,综合性价比明显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

3.性能改进类。对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性能、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重大改进或开发的。

三、项目申报

1.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在申报前必须做好充分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论证工作; 

2.申报项目与其他已经立项项目重复的不予立项;

3往年已立项(包括实验技术项目)但没有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

4.项目申请人(每人申报1项)需填写《德州学院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申请书》(表格可在实验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组织人员进行论证,确保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能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验管理中心(厚德楼12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aochen1127@126.com

5. 本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在实验管理中心网站—系统管理—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模块进入申报,将《德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后转换成PDF格式上传系统。

6.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430日(星期),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实验管理中心网站。

 

联系人:高晨         联系电话:0534-8985731

 

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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